卖吧!能多赚不少金币,我是您的附庸,附庸怎么能花费龙主的财富呢?”
听着妖精们的议论,道格拉斯非常赞同,对着霍恩说道。
“不,你这个想法大错特错了,正是因为你是我的附庸,所以我才能不需要任何计较地在你身上花钱。
因为你本身就属于我,你的一切本来就是我的,我把我的财富换成了法杖,再交到你手里,这不就是从我的左爪放到我的右里?
你说说看,我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什么损失吗?我的财富总量减少了吗?”
霍恩就知道以狗头人以及妖精们对龙类的刻板印象,肯定会觉得这件事惊为天人,毕竟就算是矮人族长格罗姆都被惊呆了。
不过,早就已经习惯了大家对龙类的看法后,霍恩面对这种问题也早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体系,完全可以符合龙类对财富的观念。
果不其然,听到这,道格拉斯原本还想劝解霍恩,但现在却迟疑了起来。
因为以它的思维方式,霍恩的这番解释确实是有着无可挑剔的逻辑。
它就是霍恩的附庸,附庸本身就属于龙主,它本身就是龙主财富的一部分,就算是龙主缺钱了,将它卖掉换金币,也没有任何问题。
因此,霍恩将宝石交给矮人制作成法杖给它,也不过是将一部分财富放到了另外一部分财富手里,霍恩的财富并未减少,总量不变。
“你再看看我对矮人们是什么样,他们对我来说只是雇佣来的帮手,除了雇佣协议里的包吃包住以及精酿烈酒外,我不会给他们任何东西。
就是因为他们不是我的附庸,所以我只会给他们雇佣费让他们帮我打造武器以及法杖,这是等价交换,我的财富不会因此减少。
如果我无缘无故将买来的超凡材料,或者是我自己收获来的宝石直接送给他们,等他们离开了罗塔丘陵,我的财富就会随之离去,这才是对我的损失。
但你永远都是我的附庸,永远都不会背叛我,永远也不会离开我,那你拿着我赐予的东西,只不过是临时掌控着我的财富而已。
而且财富一直堆在宝库里面,它的价值永远都不会变,让财富利用起来,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。
就像这根法杖,我不会让它待在宝库里面吃灰,你拿着它可以为我守护领地,抵御外敌,也可以在我需要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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